发布时间: 2013-10-19 20: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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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宝安石墨矿门事件,因2011年3月15日中国宝安发布了否定性文字的《澄清公告》,牵涉进了湘财证券、平安证券、国泰君安、信达证券四大券商,四大券商涉祸的原因,均盖于发表过有肯定性文字的推荐中国宝安石墨矿的研究报告。
在四份研报中,其文字表述,大同小异,核心点是:1.中国宝安在黑龙江成立了公司;2.鸡西石墨矿资源丰富;3.将为其锂离子二次电池产业提供了保障。但四大券商,特别是最早发表研报的湘财证券声称,关于中国宝安的研报中所论述的信息,均源自中国宝安及其子公司公开发布的信息。
基于湘财证券这样的辩称,笔者查阅了中国宝安2009年以来的全部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现在2009年4月25日中国宝安公布的《2008年年报》第16页,关于石墨矿有这样的表述:“本集团先后投资设立了黑龙江宝安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和新疆宝安新能源矿业有限公司,并努力打造一条完整的石墨矿等开采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经营的新能源材料产业链。”请注意,在这里,中国宝安说的相当含混,歧义重重,如“努力打造”,“完整的石墨矿等…产业链”,让人感到,这石墨矿已建了,但不够完整还需努力,当然,也可以解释为正在建设中(隐含可能不成功),可谓是进退自如。
而在2010年3月27日,中国宝安发表的《2009年年报》,则对上年度年报中提及的石墨矿一事则无任何表述,是建成了,还是建不成,或是还在努力建成中,不得而知,直到2011年3月15日,中国宝安发布《澄清公告》为止。等到2011年3月23日,中国宝安发表《2010年年报》,内中第17-18页关于石墨矿的表述,内容大异于《2008年年报》。
对此,笔者存在两大疑问。
其一,对中国宝安。2008年报表述的内容在2009年报中毫不涉及,这是为什么?若内容无变化,2009年报中为什么不可以反映?若内容有变化,在两次年报之间,为什么不及时向投资者公开披露?2009年报发表后近一年时间内仍无公开披露,却要等到四份研报发表后才出《澄清公告》,为何如此滞后?要知道,从四份研报出台到《澄清公告》间,贵公司股价可大涨了3倍多,这背后又有点什么?这只能有待中国宝安自证清白或监管部门的核查结论了。
其二,对四大券商。在出台四份研报时,其称已关注了中国宝安及其子公司的公开信息披露文件,那么,关注过最重要的两份年报之间的区别了吗?若没有关注,其声称的关注又从何而来?若有关注,为什么还出台这样带有完全肯定性字样的研报呢(至少中国宝安《2008年年报》还有“努力打造”字样)?为什么不在研报上加些附注,为投资者提示些风险呢?如在出台研报前,已从中国宝安处获到或征询后取得与研报中肯定性文字完全一致的材料,那么,请公示相应的证据。否则,双方法律责任均存在不可免之嫌疑。
另一重要证据是,四大券商出台研报涉及石墨矿一事,是从中国宝安的控股子公司深圳贝特瑞新能源材料公司官方网站获得了如下信息:“石墨矿山,贝特瑞拥有近2.68亿吨储量、适合于锂离子二次电池用的优质石墨矿产资源,可以确保原料供给稳定、持续。”还配有图片。有关人士还在网上公开了这些文字及图片的截屏。要知道,贝特瑞是中国宝安在黑龙江拿石墨矿的实施主体。
争执双方并不否认存在过这些文字及图片的截屏,争议点在是在何时删除的。中国宝安曾表示是2010年4月后删除的;而首先撰写研报的湘财证券研究员称,2010年7月15日,其参加对中国宝安的调研,报告成文时在2010年7、8月份,当时该链接还在。呜呼,这成谁都不能自证的问题了。
我的疑问是,既已2010年4月后删除,即2009年报发表后发生的行为,中国宝安为何不及时信息披露,一直要等到一年后才出面澄清?既知贝特瑞官网中链接存在,而当年发表的中国宝安《2009年年报》中不置一词,似乎有疑,四大券商有否查证过?
所有一切疑团,有待双方自证、反证及中国证监会核查的结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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