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11-05 23:5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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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香港媒体报道,一名为圆时装生意梦的16岁少女,8个多月内不停接客,却被李美诗借词榨取肉金达35万之多。涉案扯皮条的李美诗今年19岁,4月27日承认一项依靠他人卖淫收入为生罪,三项勒索罪及一项刑事恐吓罪,李美诗被还押至下月11日判刑。
据案情透露,08年5月16岁的被告与女事主在网上认识,女事主表示要和被告李美诗合资经营时装店。女事主当时失学,但是不够钱又急于赚钱,李美诗就建议女事主去做妓女。08年10月起,李美诗帮女事主在网上找嫖客,女事主更将部分肉金交给李美诗。
09年情人节,李美诗说女事主得罪了客人文仔,对方要事主赔2至3万,否则就找人去女事主家里淋红油,骚扰女事主家人并殴打她。于是女事主在李美诗指示下,每日存3至4千元进被告户口。
09年3月,李美诗再次称有嫖客投诉女事主性服务差,要她赔1至2万元,更恐吓女事主若不改善,会找人打她。女事主只好就范,继续卖淫赔钱。
09年6月,李美诗再称有顾客投诉女事主性服务差,恐吓卖她落火坑及找人打她。在08年10月31日至09年6月18日,短短8个月之内, 女事主共将352300元卖淫收入存入李美诗户口。
09年6月中,女事主在一次警方卧底扫黄行动中被捕,李美诗恐吓事主别供出她身份,否则找人对付她,事主最终指证李美诗,李美诗承认收了事主约30万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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